350VIP浦京集团
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350VIP浦京集团
编制单位:350VIP浦京集团
2020年8月
建设单位: |
350VIP浦京集团 |
建设单位: |
350VIP浦京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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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832-2023851 |
电 话: |
0832-2023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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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641000 |
邮 编: |
6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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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 |
地 址: |
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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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地点位于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街道清流村,负责处理内江主城区沱江东岸约56.02平方公里(包括东兴片区、谢家河片区、高铁高桥三个片区)的全部生活污水,不接纳工业废水。项目由内江市供排水总公司承建,由350VIP浦京集团负责运维。
2014年,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委托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4年3月通过了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的审批,批复文号川环审批【2014】114号。根据该环评批复,项目为一期工程,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能力5万m3/d,厂外截污干管按照10万m3/d设计,设计总长度29.09km,污水处理工艺拟采用“改良A2/O工艺+D型滤池+紫外线消毒”,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标准的A标准。
截至2016年底,承建方未开工建设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2016年12月20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标准中提出:“四川省境内岷江、沱江干(支)流流域及其封闭领域、自本标准颁布之日起,新建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水需满足该标准主要水污染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升出水水质,确保出水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2017年对原设计污水处理方案进行调整,并委托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1月通过了内江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批复文号内市环审批【2018】01号。根据环评批复,本项目仍为一期工程,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能力仍为5万m3/d,配套管网仍按照10万m3/d设计,设计总长度不变,提标升级后,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二级生化处理+深度处理(混凝+沉淀+反硝化深床滤池)+消毒”工艺,出水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于2018年初正式开工建设,2019年9月建成试运行。目前,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主体工程已建成,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日均处理生活污水量4.9万m3/d,且运行良好,出水稳定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管道方面,由于收水范围调整,厂外已建的23.05km截污干管已满足一期、二期工程合计10万m3/d的收水要求。综上,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根据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规定和要求,350VIP浦京集团于2020年5月对本项目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情况和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和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现状进行了调查和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以作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技术依据。
本次环境保护验收的范围为:
厂内主体工程:污水处理设施;
厂内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供水系统、供电系统;
厂内环保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储泥池、隔声降噪措施等;
厂内仓储设施:污泥料仓;
管道工程:厂外污水截流干管;
收水范围:内江市沱江东岸的东兴区及北部规划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2017年7月16日);
(2)环境保护部 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2018年5月15日);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5)《350VIP浦京集团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12);
(6)《关于350VIP浦京集团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内江市环境保护局,内市环审批(2018)01号,2018.1)。
建设单位:350VIP浦京集团。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街道清流村。
项目投资:39900万元。
(1)地理位置及外环境关系
项目位于内江市东兴区清流村,厂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5° 5'48.73",北纬29°33'12.19"。所在地位于内江市城区东南约4km。项目所在地位于沱江和小青龙河交汇处东南,周边主要为农田和零散分布的居民。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外环境关系见附图2。周边具体分布描述如下:
项目场地范围无居民,北侧无居民,北侧及西北100m为青龙河。东侧为农田。东南90-200m有约30户清流村居民。南侧250m-450m有约30户居民。项目31-190m为沱江,西侧540m为乐贤镇高坝村居民。西南750m为乐贤镇场镇及文化小区。西南900为金科中央公园城商住小区。
(2)平面布置
项目平面布置与环评批复一致,见附图。
项目污水处理区仍设置在中部和西部,东部设为综合楼、停车场、机修间及库房。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按照流线型布置,减少动力损耗。评价以污水及污泥处理区周边划定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不存在环境敏感点。因此,项目平面布置合理可行。
目前接纳处理内江市沱江东岸的东兴区及北部规划区的生活污水处理,纳污范围为东至东兴区圣林村,西至东兴区蟠龙路、G321国道、新江街道,南至东兴区清流村,北至东兴区和平村。
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为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淀池、初沉池、多级A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接触消毒池、贮泥池、污泥料仓等,一期工程设计污水处理能力5万m3/d,目前,平均日处理量4.9万m3。管网工程建设内容为2条沿小青龙河两岸的截污主干管,管径D800-D1500,总长度23.5km,收水能力按10m3/d建设。
项目出水水质满足《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要求。
表3-1 项目进、出水质(单位:mg/L)
污染物 |
进水水质 |
现设计出水水质限值 |
CODCr |
≈400 |
30 |
BOD5 |
≈200 |
6 |
SS |
≈390 |
10(无规定,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NH3-N |
≈35 |
1.5,>12℃执行(3,≤12℃) |
TN |
≈40 |
10 |
TP |
≈4.5 |
0.3 |
表3-2 现有项目主要建构筑物
建构筑物 |
主要尺寸或建筑面积 |
数量 |
备注 |
粗格栅及提升泵房 |
φ15m,H=(22.7+10.8)m |
1 |
分2格,土建按10万m3/d建设,与环评批复一致 |
细格栅 |
L×B×H =14.1×(8.0~10.7)×2.25m |
1,合建 |
分3格,土建按10万m3/d建设,与环评批复一致 |
曝气沉砂池 |
L×B×H =22.7×10.4×(7.0~8.4)m, |
分2格,土建按10万m3/d建设,与环评批复一致 |
|
初沉池 |
φ20m,H总=4.6m |
2 |
与环评批复一致 |
初沉污泥泵房 |
L×B×H =7.7×(5.7~5.9)×(4.6~5.8)m |
1 |
与环评批复一致 |
多级AO生化池 |
L×B×H =77.1×74.6×6.87m |
1 |
与环评批复一致 |
污泥回流泵井 |
L×B×H =5.8×3.6×7.67m |
1 |
与环评批复一致 |
二沉池 |
φ20m,H总=5.35m |
2 |
与环评批复一致 |
高效沉淀池 |
L×B×H =22.8×12.6×7.05 m |
2 |
与环评批复一致 |
深床反硝化滤池 |
L×B×H =39.14×19.6×6.89m |
1 |
与环评批复一致 |
鼓风机房 |
L×B×H =36.0×12.6×6.9m, |
1 |
土建按10万m3/d建设,设备分期安装,与环评批复一致 |
污泥浓缩脱水间 |
L×B×H =39.0×18×15.2m |
1 |
与环评批复一致 |
贮泥池 |
L×B×H =8.25×4×4.2m, |
1 |
分2格,土建按10万m3/d建设,与环评批复一致 |
污泥料仓 |
L×B×H =18×7.55×15.275m |
2 |
与环评批复一致 |
加药间 |
L×B×H =24×7.5×5.8m |
1 |
土建按10万m3/d建设,设备分期安装,与环评批复一致 |
次氯酸钠投加间 |
L×B×H =32×10.8×6m |
1 |
土建按10万m3/d建设,设备分期安装,与环评批复一致 |
接触消毒池 |
L×B×H =30.4×23.7×6.5m |
1 |
土建按10万m3/d建设,与环评批复一致 |
巴氏计量槽 |
L×B×H =21×1.8×(4.15~6.5)m |
1 |
土建按10万m3/d建设,设备分期安装,与环评批复一致 |
综合楼(含食堂宿舍) |
1876.6m2 |
1 |
与环评批复一致 |
机修及仓库 |
L×B×H =36×12×(4.8~7.8)m |
1 |
与环评批复一致 |
变配电站 |
L×B×H =21.6×13.8×4.5m |
1 |
与环评批复一致 |
2#变配电闸 |
L×B×H =17.1×8.1×4.5m |
1 |
与环评批复一致 |
除臭装置 |
/ |
3 |
与环评批复一致 |
门卫及大门 |
29.54m2 |
1 |
与环评批复一致 |
图3-1 粗格栅和提升泵房(左)、细格栅和曝气沉砂池标牌(右)
图3-2初沉池(左)、多级AO生化池(右)
图3-3 二沉池(左)、高效沉淀池(右)
图3-4 深床反硝化滤池(左)、次氯酸钠投加间(右)
图3-5 出水渠(左)、除臭装置(右)
图3-6 污泥料仓(左)、贮泥池(右)
表3-3 管道工程情况表
项目 |
环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变化情况 |
设计能力 |
10万m3/d建设 |
10万m3/d建设 |
一致 |
截污干管总长度 |
29.09km |
23.50km |
变小,由于住建局重新规划金水湾至红光村的沱江左岸主干管,该部分管网由住建局负责实施,见附图 |
主干管 |
3条(沿沱江左岸和小青龙河两岸布置) |
2条(沿小青龙河两岸布置) |
变小,由于住建局重新规划金水湾至红光村的沱江左岸主干管,该部分管网由住建局负责实施,见附图 |
交汇点 |
沿小青龙河右岸布置的截污干管与沿沱江左岸布置的截污干管在沱江与小青龙河交汇处汇合,穿过小青龙河与沿小青龙河左岸布置的截污干管汇合,最终汇入污水处理厂 |
沿小青龙河右岸布置的截污干管与沿小青龙河左岸布置的截污干管在污水处理厂外汇合,后进入污水处理厂 |
变动 |
引流方式 |
污水全部采用重力自流排放,不设置泵站 |
污水全部采用重力自流排放,不设置泵站 |
一致 |
穿越河流 |
仅穿越小青龙河一次,位于小青龙河与沱江交汇点前小青龙河上游。 |
仅穿越小青龙河一次,位于小青龙河与沱江交汇点前小青龙河上游。 |
一致 |
管道材料 |
穿河采用钢管,采用焊接的方式连接,其余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管,管道接口采用承插式,橡胶圈柔性接口。 |
穿河采用钢管,采用焊接的方式连接,其余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管,管道接口采用承插式,橡胶圈柔性接口 |
一致 |
管径大小及埋深 |
项目管径为D800-D1400。埋设深度主要为3-7m |
项目管径为D800-D1500。埋设深度主要为0-10m |
变动 |
沿线经过村落 |
厂外截污干管沿线会经过新建村、新民村、塞俄村、新华村、陡坎村、红旗村、九龙村、国光村、高寺村、清流村、高峰寺、红光村、金水湾度假村等村落 |
厂外截污干管沿线会经过新建村、新民村、赛峨村、新华村、陡坎村、九龙村、国光村、高寺村、清流村等村落 |
变动 |
图3-7 截污主干管(左)、检查井(右)
项目组成及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见下表3-3。
表3‑3 项目组成表及建设内容一览表
组成 |
项目名称 |
设计建设内容及规模 |
实际建成内容及规模 |
主要环境问题 |
主体 工程 |
污水处理设施 |
新建粗格栅和提升泵房1座(分2格,土建按10万m3/d)、细格栅与曝气沉砂池1座(细格栅分3格,曝气沉砂池分2格,土建按10万m3/d)、初沉池2口、多级AO生化池1口、二沉池2口、高效沉淀池2口、深床反硝化滤池1口、次氯酸钠投加间和加药间1间(土建按10万m3/d建设,设备分期安装)、接触消毒池1口(土建按10万m3/d建设)、贮泥池1口(分2格,土建按10万m3/d)、污泥料仓2个、污泥浓缩脱水间1间、鼓风机房1间(土建按10万m3/d建设,设备分期安装)。污水处理能力5万m3/d,出水水质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尾水、恶臭气体、污泥、栅渣、沉砂、废矿物油、废矿物油及含油棉纱手套、在线监测仪废液、设备噪声 |
管道工程 |
包括三条主干管,分别沿沱江左岸和小青龙河右岸、右岸布置,沿小青龙河右岸布置的截污干管与沿沱江左岸布置的截污干管在沱江与小青龙河交汇处汇合,穿过小青龙河与沿小青龙河左岸布置的截污干管汇合,最终汇入污水处理厂,总长29.09km。涉及一次青龙河穿越,穿河采用钢管;其余管道采用钢筋混凝土管 |
包括两条主干管,分别沿小青龙河两岸布置,沿小青龙河右岸布置的截污干管与沿小青龙河左岸布置的截污干管在污水处理厂外汇合,后进入污水处理厂。总长23.5km。涉及一次青龙河穿越,穿河采用钢管;其余管道采用钢筋混凝土管 |
/ |
|
辅助、公用工程及办公生活设施 |
机修仓库 |
建筑面积432m2。用作设备维修 |
与环评一致 |
/ |
出水仪表间 |
建筑面积126m2 |
与环评一致 |
/ |
|
污泥料仓 |
用于脱水污泥的储存 |
与环评一致 |
/ |
|
变配电间 |
2座,分别位于提升泵房和污泥脱水机房,为厂区供电 |
与环评一致 |
/ |
|
综合楼 |
建筑面积1876.6m2,内设食堂和宿舍 |
与环评一致 |
/ |
|
门卫室 |
建筑面积29.54m2 |
与环评一致 |
/ |
|
环保工程 |
废气 |
设置3套生物除臭装置,分别处理预处理区、生化处理区和污泥区产生的臭气。项目做到污泥日产日清,污泥运输车辆密闭。厂区充分绿化,利用绿色植物的吸收和吸附作用,减少恶臭气体排放 |
与环评一致 |
/ |
废水 |
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排至进水泵房集水井,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与环评一致 |
/ |
|
固废 |
脱水污泥、栅渣、砂粒、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内江市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 |
由于内江垃圾填埋场已满负荷运营,暂无污泥处置能力,脱水污泥暂交由自贡信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栅渣、砂粒、生活垃圾等固废送至内江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废矿物油、废矿物油及含油棉纱手套委托什邡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在线监测仪废液委托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处理 |
/ |
|
噪声 |
厂房隔音、减振垫降噪,厂区边界绿化等 |
与环评一致 |
/ |
|
地下水 |
重点污染区防渗措施:废水、污泥的处理构筑物池体和区域地坪及裙墙采用粘土铺底,再在上面铺设HDPE土工膜和抗渗混凝土,防渗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7cm。另外所用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抗冻性能达到设计要求,底板混凝土高程和坡度能满足设计要求,预埋管件、止水带和填缝板安装牢固,位置准确。 一般污染区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地坪及裙墙采用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抗渗混凝土,防渗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各污染防治区设置了防治污染物流出边界的围堰,围堰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度5cm。 |
与环评一致 |
/ |
项目主要设备数量与环评一致,主要设备设施清单见表3-4。
表 3‑4 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或性能 |
数量 |
粗格栅及污泥提升泵房 |
|||
1 |
移动抓斗式格栅除污机 |
渠宽1.4m,渠深20.4m |
1套 |
2 |
粗格栅 |
格栅宽1.4m,间隙20mm,倾角75° |
2套 |
3 |
潜污泵 |
Q=970m3/h,H=32m |
1台 |
4 |
电动葫芦 |
G=3t |
1套 |
5 |
潜污泵 |
Q=15m3/h,H=32m |
4台 |
6 |
轴流风机 |
风量5484m3/h |
6台 |
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 |
|||
1 |
细格栅 |
格栅宽2m,间隙3mm,倾角35° |
2台 |
2 |
无轴螺旋输送机 |
φ260mm,L=10m |
1台 |
3 |
链板式刮砂机 |
宽1m |
2台(1用1备) |
4 |
潜水排砂泵 |
Q=10L/s,H=5m |
2台 |
5 |
螺旋砂水分离器 |
Q=12~20L/s |
1台 |
6 |
电动管式撇渣器 |
DN250,Q=15~20L/s |
2台 |
7 |
浮渣一体化分离机 |
Q=20L/s |
2台 |
8 |
罗茨鼓风机 |
Q=11m3/min |
2台 |
9 |
曝气沉砂池专用曝气头 |
DN25,Q=7~9m3/h |
132个 |
10 |
细格栅冲洗水增压泵 |
Q=25m3/h,H=50m |
2套 |
初沉池及污泥泵房 |
|||
1 |
周边传动刮泥机 |
线速2m/min |
2台 |
2 |
电动葫芦 |
G=0.5t,H=4.5m |
2台 |
3 |
转子泵 |
Q=20m3/h,H=20m |
3台(2用1备) |
4 |
潜水搅拌器 |
叶片D=210mm,n=1370rpm |
2台 |
5 |
电动葫芦 |
G=0.5t,H=6m |
1台 |
生化池及污泥泵井 |
|||
1 |
水下搅拌器(厌氧区) |
叶轮直径710mm,转速301rpm |
5台(4用1备) |
2 |
水下搅拌器(缺氧区1) |
叶轮直径710mm,转速301rpm |
5台(4用1备) |
3 |
水下搅拌器(缺氧区2) |
叶轮直径860mm,转速264rpm |
5台(4用1备) |
4 |
水下搅拌器(缺氧区3) |
叶轮直径860mm,转速264rpm |
5台(4用1备) |
5 |
剩余污泥泵(潜水泵) |
Q=50m3/h,H=11m |
2台(1用1备) |
6 |
回流污泥泵(潜水泵) |
Q=531m3/h,H=7.16m |
5台(4用1备) |
7 |
CD1型电动葫芦 |
G=1t,H=12m |
1台 |
8 |
超声波液位计 |
量程0~10m |
3台 |
9 |
DO仪 |
荧光法,0~10mg/L |
8台 |
10 |
ORP仪 |
-500mV~+500mV |
6台 |
11 |
MLSS仪 |
0~10g/L |
8台 |
12 |
微孔曝气器组 |
曝气器Q=2.0m3/hr,氧利用率30% |
7963套 |
13 |
巴氏计量槽 |
量程0.055~0.65m3/s |
2套 |
14 |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 |
量程0.055~0.65m3/s |
2套 |
鼓风机房 |
|||
1 |
单机离心鼓风机 |
G=3254-7230m3/h,H=0.8bar |
3台(2用1备) |
2 |
进口消音器 |
与风机配套 |
3个 |
3 |
进口过滤器 |
与风机配套 |
3个 |
4 |
放空消音器 |
DN100,与风机配套 |
3个 |
5 |
电动放空阀 |
DN100,与风机配套 |
3个 |
6 |
出口消声扩压管 |
DN150-DN350,L=1100,与风机配套 |
3个 |
7 |
单梁悬挂桥式起重机 |
Gn=3T,跨度7m,起升高度6m |
1台 |
8 |
排风轴流风机 |
T35-11型,G=7101m3/h |
3台 |
二沉池 |
|||
1 |
中心传动刮、吸泥机 |
线速1-3m/min |
2台 |
2 |
电动葫芦 |
G=0.5t,H=5m |
2台 |
高效沉淀池 |
|||
1 |
混合搅拌机 |
D=1250mm,桨叶3片,轴长2.55m |
2台 |
2 |
絮凝反应池搅拌机 |
D=2160mm,桨叶3片,轴长4.41m |
2台 |
3 |
高效反应桶 |
φ2.2m |
2只 |
4 |
中心传动污泥浓缩机 |
φ13m |
2台 |
5 |
中心反应桶 |
φ2.36×4.3m,厚度4mm |
2台 |
6 |
污泥回流泵 |
Q=70m3/h,H=20m |
4台 |
7 |
排泥泵 |
Q=70m3/h,H=20m |
2台 |
8 |
潜污泵 |
Q=15m3/h,H=11m |
1台 |
深床反硝化滤池 |
|||
1 |
混凝搅拌机 |
双层框式,100rpm |
1台 |
2 |
布气布水装置 |
包括滤砖、布气主管、支管、廊道 |
5组 |
3 |
滤料 |
石英砂,粒径2~3mm,H=1.83m |
5套 |
4 |
卵石垫层 |
3mm卵石,H=0.45m |
5套 |
5 |
进水曲形堰板 |
SS304,单组L=48m,H=300mm |
5套 |
6 |
立式清水泵 |
Q=650m3/h,扬程9.3m |
2台(1用1备) |
7 |
电动葫芦 |
G=2t,H=6m |
1台 |
8 |
废水泵 |
Q=191m3/h,H=7.7m |
2台(1用1备) |
9 |
反洗罗茨风机 |
Q=60m3/min,风压69KPa |
3台(2用1备) |
10 |
空压机 |
Q=0.43m3/min |
2台(1用1备) |
11 |
储气罐 |
0.5m3 |
1台 |
加药间 |
|||
1 |
磁力进料泵 |
H=4m,Q=2m3/h |
2台(1用1备) |
2 |
折桨式搅拌器 |
JBZ-700 |
2套 |
3 |
移动式药物搅拌器 |
YJ-116×750 |
2台 |
4 |
计量泵 |
Q=0~500L/h,P=3bar |
2台 |
5 |
计量泵 |
Q=0~200L/h,P=3bar |
1台 |
6 |
乙酸钠制备装置 |
制备能力1400L/h |
1座 |
7 |
乙酸钠干粉粉仓 |
V=60L |
1座 |
8 |
螺旋上料机 |
Q=10kg/min |
1台 |
9 |
计量泵 |
Q=0~800L/h,P=3bar |
3台 |
加氯间 |
|||
1 |
次氯酸钠发生器 |
电解柜,10kg/h |
3台(2用1备) |
2 |
溶盐罐 |
V=8m3 |
2台 |
3 |
软水机组 |
Q=1140L/h |
2台 |
4 |
进料泵组 |
Q=150L/h |
3台 |
5 |
脱气产品罐 |
V=2m3 |
3台 |
6 |
投加计量泵 |
Q=2500L/h |
3台 |
7 |
酸洗装置 |
酸溶液箱容积300L |
1台 |
8 |
螺旋上料机 |
D=360mm,L=4.5m |
2台 |
污泥脱水间 |
|||
1 |
转鼓浓缩机 |
Q=60m3/h |
2台 |
2 |
絮凝剂制备系统 |
Q=6500L/h,与浓缩机配套 |
1台 |
3 |
污泥进料螺杆泵 |
Q=60m3/h,H=20m,与浓缩机配套 |
2台 |
4 |
絮凝剂投加泵 |
Q=0.2~3m3/h,H=20m,与浓缩机配套 |
2台 |
5 |
污泥出料螺杆泵 |
Q=10m3/h,H=20m,与浓缩机配套 |
2台 |
6 |
隔膜式板框压滤机 |
Q=60m3/h |
2台 |
7 |
冲洗水泵 |
Q=15m3/h,与压滤机配套 |
2台 |
8 |
污泥螺杆泵 |
Q=100m3/h,H=20m,与压滤机配套 |
2台 |
9 |
隔膜挤压泵 |
Q=15m3/h,与压滤机配套 |
2台 |
10 |
高压冲洗水泵 |
Q=275L/min |
1台 |
11 |
滤布清洗装置 |
离心泵Q=15m3/h,配套容积5m3储罐 |
1套 |
12 |
污泥调理池搅拌机 |
/ |
2台 |
13 |
FeCl3储液罐 |
V=20m3 |
1个 |
14 |
FeCl3加药泵 |
Q=330L/h |
2台 |
15 |
石灰料仓 |
V=50m3 |
1个 |
16 |
压榨水泵 |
Q=15m3/h |
2台 |
17 |
压榨水箱 |
V=8m3 |
1个 |
18 |
清洗水泵 |
Q=275L/min |
2台 |
19 |
清洗水箱 |
V=8m3 |
1个 |
20 |
空压机 |
Q=1m3/min |
2台 |
21 |
冷干机 |
Q=2.4m3/min |
2台 |
22 |
吹脱储气罐 |
碳钢V=5m3 |
1台 |
23 |
仪表储气罐 |
碳钢V=1m3 |
1台 |
24 |
双轴螺旋输送机 |
Q=18m3/h,L=15m |
2台 |
25 |
污泥料仓 |
V≥50m3 |
2套 |
26 |
链板输送机 |
/ |
1台 |
27 |
螺旋输送机 |
/ |
1台 |
28 |
水下搅拌器 |
φ210mm |
2台 |
29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型,G=5t,H=9m |
2台 |
30 |
轴流风机 |
G=10739m3/h |
6台 |
除臭 |
|||
1 |
生物除臭设备 |
35000m3/h |
1台 |
2 |
生物除臭设备 |
8000m3/h |
1台 |
3 |
生物除臭设备 |
14000m3/h |
1台 |
仪表部分 |
|||
1 |
高温炉 |
/ |
1台 |
2 |
电热恒温干燥箱 |
/ |
1台 |
3 |
电热恒温培养箱 |
/ |
1台 |
4 |
BOD培养箱 |
/ |
1台 |
5 |
电热恒温水浴锅 |
/ |
2个 |
6 |
分光光度计 |
/ |
1个 |
7 |
pH/T测定仪 |
/ |
2台 |
8 |
溶解氧测定仪 |
/ |
2台 |
9 |
水分测定仪 |
/ |
1台 |
10 |
电导仪 |
/ |
1台 |
11 |
精密天平 |
/ |
2台 |
12 |
物理天平 |
/ |
1台 |
13 |
生物显微镜 |
/ |
1台 |
14 |
离子交换纯水器 |
/ |
1台 |
15 |
电冰箱 |
/ |
2台 |
16 |
电动离心机 |
/ |
1台 |
17 |
真空泵 |
/ |
1台 |
18 |
灭菌器 |
/ |
1台 |
19 |
磁力搅拌器 |
/ |
2台 |
20 |
微型电子计算机 |
/ |
1台 |
21 |
COD测定仪 |
/ |
1台 |
22 |
玻璃器皿 |
/ |
1台 |
23 |
超净工作台 |
/ |
1台 |
24 |
空调器 |
/ |
1台 |
根据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近几个月原辅材料、电耗及用水量统计,现厂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下表。
表3-5 现厂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及来源
类别 |
名称 |
单位 |
年用量 |
用途 |
主要化学成分 |
与环评对比 |
主(辅)料 |
PAM |
t/a |
6 |
絮凝沉淀 |
聚丙烯酰胺 |
用量从17.52调整至6 |
除磷剂 |
t/a |
1400 |
絮凝沉淀和化学除磷 |
聚合氯化铝 |
用量从778调整至1400 |
|
复合碳源 |
t/a |
2760 |
补充碳源 |
复合碳源 |
用量从250调整至2760 |
|
氯化钠 |
t/a |
1460 |
电解次氯酸钠 |
NaCl |
不变 |
|
石灰 |
t/a |
900 |
沉淀、吸水 |
Ca(OH)2 |
用量从1752调整至900 |
|
三氯化铁溶液 |
t/a |
500 |
絮凝 |
FeCl3 |
用量从700调整至500 |
|
能源 |
电 |
度/a |
735.13万 |
/ |
/ |
/ |
水耗 |
自来水 |
m3/d |
1500 |
员工生活 |
水 |
/ |
工作人员数量:50人。
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65d,8h/班,3班/d。
本项目用水主要是日常生活用水,来自城市供水水管,用水量约为1500m3/a,产生的废水均进入粗格栅,与外来污水一并处理。
本项目采用预处理+二级生物处理(多级A/O)+深度处理(混凝+沉淀+深床反硝化滤池)工艺,可确保出水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具体工艺见图3-1。
图3-8 项目工艺流程图
项目主要污染工序和污染物为恶臭气体、污泥、栅渣、沉砂、废矿物油、废矿物油及含油棉纱手套、在线监测仪废液、员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修建情况、污水处理能力与环评一致,无变动情况。
项目管道工程由原先的三条主干管变为两条主干管,主干管交汇点由沱江与小青龙河交汇处汇合变为污水处理厂外汇合,管道总长度由29.09km变成23.5km。
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修建情况和污水处理能力与环评一致;由于内江市住建局重新规划金水湾至红光村的沱江左岸主干管,该部分管网由住建局负责实施,因此,本次管网工程截污主干管的布置、总长度发生变化,但根据管网设计,总截污能力仍按10万m3/d(一期和二期)修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每日接纳污水的能力不变,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因此,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4 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收纳的城市生活污水及厂内员工生活污水(合计5万m3/d)均进入厂区处理构筑物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水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后,通过管道引至污水处理厂西侧沱江岸边排口排入沱江。
废水排放及治理措施见表4-1。
污水处理厂主要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为恶臭,恶臭主要来自污水处理过程中有机物的降解产生,恶臭是多组份低浓度的混合气,各成份之间既有协同作用(增强)也有颉颃作用(抵消),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和氨。根据其处理工艺,在粗格栅与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初沉池、生化池、剩余污泥与回流泵井、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污泥仓等构筑物均有产生。类比类似污水处理厂恶臭情况,确定本项目恶臭气体产生总量约为氨0.255kg/h;H2S0.051kg/h。
项目采取的恶臭控制措施如下:①一套生物除臭装置收集并处理预处理区构筑物产生的臭气,设计风量为14000m3/h;一套生物除臭装置收集并处理生化处理区构筑物产生的臭气,设计风量为35000m3/h;一套生物除臭装置收集并处理污泥区构筑物产生的臭气,设计风量为8000m3/h。共设置3根15m高的排气筒。②项目能做到污泥日产日清,污泥运输车辆密闭。③厂区充分绿化,利用绿色植物的吸收和吸附作用,减少恶臭气体排放。
图4-1 3根15m高排气筒及除臭装置
废气排放及治理措施见表4-2。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污水泵、污泥泵、轴流风机、鼓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源强75-85dB(A)。项目设计选择低噪声机型,厂内污水提升、混合液和污泥回流均采用潜水泵,降低噪声源强;将单级离心风机设置于鼓风机房内,加装消声器;风机基座减振处理。
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见表4-3。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设备润滑和维护产生的废油、废含油棉纱和手套、在线监测仪废液、污水脱水机房产生的污泥、格栅产生的栅渣、沉砂池砂粒、员工生活垃圾。其中废油、废含油棉纱和手套、在线监测仪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其余均为一般固废。
(1)废矿物油及废含油棉纱手套
废矿物油主要为设备更换的废润滑油。废含油棉纱手套主要产生于设备维护环节。废矿物油及废含油棉纱手套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 (废物代码为900-249-08)。废矿物油产生量约0.5t/a,含油棉纱手套产生量较小。废矿物油及废含油棉纱手套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什邡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备处理资质)处理。
(2)在线监测仪废液
在线监测仪废液为含铬废液,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HW49其他废物中“研究、开发和教学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物” (废物代码为900-047-49)。废液产生量约0.5t/a,委托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处理资质)处理。
(3)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污泥
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污泥量约17338t/a(约47.5t/d),含水率60%,污泥暂存在污泥料仓。由于内江市垃圾填埋场已满负荷运营,暂无污泥处置能力,目前污泥由自贡信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后用于砖厂制砖。
(4)栅渣
粗格栅和膜格栅分离的栅渣量约1825t/a。栅渣清运至内江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5)沉砂池砂粒
沉砂池砂粒产生量约548t/a。砂粒清运至内江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6)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9t/a,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内江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固(液)体废物排放及处置措施见表4-4。
表4‑ SEQ 表 \* ARABIC \s 1 1 废水排放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序号 |
废水类别 |
来源 |
主要污染因子 |
排放规律 |
产生量 (m3/d) |
治理措施及排放去向 |
||
连续 |
间断 |
环评要求 |
实际建设 |
|||||
1 |
生活污水 |
内江市东兴区、厂内员工生活污水 |
pH、COD、BOD5、SS、氨氮、总氮、总磷 |
√ |
/ |
50000 |
经厂内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
同环评 |
表4‑ SEQ 表 \* ARABIC \s 1 2 废气排放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序号 |
废气类别 |
来源 |
主要污染因子 |
排放形式 |
环评预计 排放量 (t/a) |
排气筒参数(m) |
治理措施及排放去向 |
|||
有组织 |
无组织 |
高度 |
内径 |
环评要求 |
实际建设 |
|||||
1 |
污水处理站恶臭 |
预处理区 |
NH3 |
√ |
/ |
0.061 |
15 |
0.2 |
风量14000 m3/h |
同环评 |
H2S |
0.012 |
|||||||||
2 |
污水处理站恶臭 |
生化处理区 |
NH3 |
√ |
/ |
0.158 |
15 |
0.2 |
风量35000 m3/h |
同环评 |
H2S |
0.031 |
|||||||||
3 |
污水处理站恶臭 |
污泥区 |
NH3 |
√ |
/ |
0.035 |
15 |
0.2 |
风量8000 m3/h |
同环评 |
H2S |
0.007 |
表4‑3 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产生源 |
单台源强[dB(A)] |
位置 |
数量(台) |
排放规律 |
降噪设施或措施 |
||
连续 |
间断 |
环评要求 |
实际建设 |
||||
潜污泵 |
80 |
污水提升泵站 |
4(3用1备) |
√ |
/ |
水下、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轴流风机 |
85 |
6 |
√ |
/ |
水下、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
潜水排砂泵 |
80 |
曝气沉沙池 |
2 |
√ |
/ |
水下、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罗茨风机 |
85 |
2 |
√ |
/ |
水下、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
细格栅冲洗水增压泵 |
80 |
2 |
√ |
/ |
水下、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
转子泵 |
80 |
初沉池 |
3(2用1备) |
√ |
/ |
水下、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剩余污泥泵(潜水离心泵) |
80 |
生化池及污泥泵井 |
2(1用1备) |
√ |
/ |
水下、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回流污泥泵(潜水离心泵) |
80 |
5(4用1备) |
√ |
/ |
水下、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
单级离心鼓风机 |
80 |
鼓风机房 |
3(2用1备) |
√ |
/ |
室内、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排风轴流风机 |
80 |
3 |
√ |
/ |
室内、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
污泥回流泵 |
80 |
高效沉淀池 |
4 |
√ |
/ |
水下、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排泥泵 |
80 |
2 |
√ |
/ |
水下、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
潜污泵 |
80 |
1 |
√ |
/ |
水下、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
立式清水泵 |
80 |
深床反硝化池 |
2(1用1备) |
√ |
/ |
水下、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废水泵 |
80 |
2(1用1备) |
√ |
/ |
水下、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
反洗罗茨风机 |
80 |
3(2用1备) |
√ |
/ |
水下、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
空压机 |
80 |
2(1用1备) |
√ |
/ |
水下、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
磁力进料泵 |
75 |
加药间 |
2 |
/ |
√ |
室内、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计量泵 |
75 |
6 |
/ |
√ |
室内、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
进料泵组 |
75 |
加氯间 |
3 |
/ |
√ |
室内、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投加计量泵 |
75 |
2 |
/ |
√ |
室内、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
冲洗水泵 |
80 |
污泥脱水间 |
2 |
√ |
/ |
室内、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污泥进料螺杆泵 |
80 |
2 |
√ |
/ |
室内、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
絮凝剂投加泵 |
80 |
2 |
√ |
/ |
室内、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
浓缩污泥出料螺杆泵 |
80 |
2 |
√ |
/ |
室内、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
隔膜式板框压滤机 |
80 |
2 |
√ |
/ |
室内、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
污泥螺杆泵 |
80 |
2 |
√ |
/ |
室内、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
隔膜挤压泵 |
80 |
2 |
√ |
/ |
室内、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
高压冲洗水泵 |
80 |
1 |
√ |
/ |
室内、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
轴流风机 |
85 |
6 |
√ |
/ |
室内、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
离心风机 |
85 |
除臭区 |
3 |
√ |
/ |
减振、厂房隔声 |
同环评 |
表4‑4 固(液)体废物排放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序号 |
固(液)体 废物名称 |
来源 |
产生量(t/a) |
性质 |
处置方式 |
|||
环评预计 |
实际产生 |
一般固废 |
危险废物 |
环评要求 |
实际处置方式 |
|||
1 |
废矿物油及废含油棉纱手套 |
设备维护 |
未考虑 |
0.05 |
/ |
√ |
未考虑 |
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什邡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
2 |
在线监测仪废液 |
在线监测仪 |
未考虑 |
0.5 |
/ |
√ |
未考虑 |
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
3 |
污泥 |
污泥脱水机房 |
17338 |
17338 |
√ |
/ |
清运至内江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
由于内江市垃圾填埋场已满负荷运营,暂无污泥处置能力,目前污泥由自贡信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后,用于砖厂制砖 |
4 |
栅渣 |
格栅 |
1825 |
1825 |
√ |
/ |
清运至内江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
同环评 |
5 |
沉砂池砂粒 |
沉砂池 |
548 |
548 |
√ |
/ |
清运至内江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
同环评 |
6 |
生活垃圾 |
生活设施 |
9 |
9 |
√ |
/ |
清运至内江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
同环评 |
项目出水口设置有在线监测仪,对出水COD、NH3-N、TN、TP进行实时监测。监测信息与内江市生态环境局联网同步记录。
重点污染区防渗措施:废水、污泥的处理构筑物池体和区域地坪及裙墙采用粘土铺底,再在上面铺设HDPE土工膜和抗渗混凝土,防渗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7cm。另外所用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抗冻性能达到设计要求,底板混凝土高程和坡度能满足设计要求,预埋管件、止水带和填缝板安装牢固,位置准确。
一般污染区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地坪及裙墙采用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抗渗混凝土,防渗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各污染防治区设置了防治污染物流出边界的围堰,围堰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度5cm。
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已落实,具体实施的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如下:
(1)风险防范应急措施
①本污水处理厂设计中采用两回路10kV电源供电,以确保电力有保障。
②主要水工建筑物的容积上留有相应的缓冲能力,并配有相应的设备(如回流泵、回流管道、阀门及仪表等)。进水口和出水口设置截断设施。
③选用的均为优质设备,易损部件有备用件,在出现事故时能及时更换。
④安排了人员,加强事故苗头监控,定期巡检、调节、保养、维修,及时发现有可能引起事故的异常运行苗头,消除事故隐患。
⑤配备流量、水质自动分析监控仪器,定期取样监测。操作人员及时调整,使设备处于最佳工况。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就需立即采取预防措施。
⑥建立了安全操作规程,在平时严格按规程办事,定期对污水处理厂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进行培训和检查。
⑦加强运行管理和进出水的监测工作,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严禁外排。
⑧建立了安全责任制度,在日常的工作管理方面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制度,落实到人、明确职责、定期检查。制订风险事故的应急措施,明确了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抢险操作制度。
⑨本设计厂区设计地面标高确定为311.50m,沱江内江城区段50年一遇洪水水位为305.01~304.58m。污水处理厂厂址标高在沱江50年一遇洪水水位之上。因此,厂区能满足防洪要求。厂内设有雨水管道,及时排除雨水,保证安全生产。项目消毒渠出水堰标高需高于排水口标高,使排水口设置更加合理,可避免出现事故性回水现象;尾水排放管加设了闸门,可确保洪水期尾水安全排放。
⑩项目排水采取岸边排水方式,出水口与河道连接处,设有护坡或挡土墙,以保护河岸及固定排水管位置。
(2)应急预案
①险源概况
详叙风险源类型、源强大小及位置。
②紧急保护区
包括沱江及下游的水质控制区。
③应急组织
事故应急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全面指挥,专业抢修队伍负责对事故或故障进行抢修或排除。
④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
配备有关的备用设备、工具与材料。
⑤应急通讯、通知和交通
规定应急状态下的联络通讯方式,及时通知各有关方面,对事故现场进行管制,确定抢修队伍及时到达。
⑥应急环境监测及事故后评估
对较大的事故现场附近水环境进行监测,对事故性质、参数与后果进行评估,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⑦应急防护措施
控制事故,防止扩大及连锁反应;关闭有关闸门,降低危害。
⑧应急状况终止与恢复措施
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程序,事故现场善后处理,迅速恢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
⑨人员培训与演习
应急计划制订以后,平时安排有关人员培训与演习。
⑩记录与报告
设置事故专门记录,建立事故档案和报告制度,要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99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81万元,占总投资的0.7%,详见下表。
表4‑5 环保设施(措施)及投资一览表
项目 |
环评要求 |
实际建设 |
||
环保措施和设施 |
金额(万元) |
环保措施和设施 |
金额(万元) |
|
固废处置 |
栅渣、沉砂、污泥、生活垃圾清运至内江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
20 |
栅渣、沉砂、生活垃圾清运至内江市垃圾填埋场处置。同环评 |
5 |
由于内江市垃圾填埋场已满负荷运营,暂无污泥处置能力,目前由自贡信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后用于砖厂制砖。新增环保设施 |
20 |
|||
含油废物及含油废棉纱手套委托什邡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线监测仪废液委托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理,设置危废暂存间。新增环保设施 |
10 |
|||
废气治理 |
配套3套生物除臭装置进行除臭,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 |
45 |
同环评 |
45 |
噪声治理 |
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加装减震垫、单级离心风机设置于鼓风机房内,加装消声器 |
26 |
同环评 |
26 |
废水处理 |
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
100 |
同环评 |
100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重点防渗区:汇水井、粗格栅井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初沉池、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剩余污泥与回流泵井、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渠、除臭装置区、污泥浓缩脱水间、次氯酸钠投加间进行重点防渗,确保防渗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7cm 一般防渗区:鼓风机房、机修间及仓库进行一般防渗,确保防渗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 地下水监控:在场区北侧设置1口地下水监测井,南侧设置2口地下水监测井,用于地下水质监控 |
58 |
同环评 |
58 |
风险环境 |
采用双电路供电,进厂、出厂污水截断装置,出水口与河道连接处,设置护坡或挡土墙 |
17 |
同环评 |
17 |
合计 |
268 |
合计 |
281 |
(1)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与进厂生活污水一并进行处理。出水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后排入沱江。
(2)项目对各臭气产生单元进行集中抽风。根据污水厂的平面和高程布置,拟设置3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的尾气由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为了进一步降低恶臭,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要加强管理,控制污泥发酵,定时清洗污泥脱水机;污泥日产日清,运输车辆密闭。同时,在项目所在地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绿化植物的选择高大、枝叶茂盛、除臭能力强,净化空气好的植物、例如泡桐、槐树等;厂区内绿色植物间隙应广种花草、果树,使厂区形成花园式布局,果树花和花卉香味可以降低或减轻恶臭,达到防护的目的。
(3)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污水泵、污泥泵、轴流风机、鼓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源强75-85dB(A)。项目设计选择低噪声机型,厂内污水提升、混合液和污泥回流均采用潜水泵,降低噪声源强;将单级离心风机设置于鼓风机房内,加装消声器;风机基座减振处理。在采取了上述治理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噪声在厂界处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固废为栅渣、砂粒、污泥和员工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废,清运至内江市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
(5)汇水井、粗格栅井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初沉池、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剩余污泥与回流泵井、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渠、除臭装置区、污泥浓缩脱水间、次氯酸钠投加间进行重点防渗,确保防渗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7cm。鼓风机房、机修间及仓库进行一般防渗,确保防渗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项目在场区北侧设置1口地下水监测井,南侧设置2口地下水监测井,用于地下水质监控,监测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粪大肠菌群。项目应加强地下水监控,对防渗层的实施维护和检修,一旦发生地下水污染或防渗层破裂,及时应急修补。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为污水及污泥处理区的恶臭。项目对各臭气产生单元进行集中抽风,设置3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恶臭气体。尾气由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可确保恶臭气体的达标排放。项目恶臭气体排放量较小,对周边区域空气影响较小,可不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等级。
评价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确定项目污水及污泥处理区周界外100米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根据调查,此范围内不存在环境敏感点。评价要求,内江市水务有限公司应协助当地政府和规范部门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集中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也不得引入对环境较为敏感的食品、医药、乳制品等企业。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预测,在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的污染带距排污口均较近,正常排放情况下COD在排污口下游5m处、NH3-N在排污口下游1m处即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水质标准;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染带扩大,距排污口较远,非正常排放情况下COD在排污口下游1km处,NH3-N在排污口下游500m处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标准。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尾水对沱江水质影响不大;由于事故排放下对沱江的水质有着明显不利影响,故项目建设单位需采取严格的防治措施,杜绝非正常排放的发生。
本项目尾水排放口距石盘滩水电站回水段最近距离为4.1km,项目废水混合过程段长度为7km,因此有2.9km的混合过程段在石盘滩水电站回水段范围内。通过预测结果表明,在尾水排放口下游4.0km处沱江的水质已完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标准,因此污染物在石盘滩水电站回水段范围内浓度已较低;污染物经过降解,到达石盘滩水电站大坝下游时,水质已基本接近背景水质。因此,项目排放的废水对石盘滩水电站库区及库区下游的水质影响均较小。
综上所述,本工程建设不会改变沱江的水体功能,项目的建设能大量减少生活污水直排沱江,因此项目的建设对沱江有着明显的正效益。
(3)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截污干管不设提升泵房,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源自污水处理厂区设备噪声。根据预测,项目对厂界噪声贡献值在30.2~48.3dB(A)之间,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因此,项目可不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等级,可确保不扰民。
(4)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内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栅渣及砂粒、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为避免渗滤液和异味对运输路线沿途敏感点造成影响,环评要求:合理选择污泥运输路线,尽量选择道路路况较好,且能避开途经的城市主城区等敏感区域的运输路线;避开交通高峰时段运输;污泥运输过程中,加强污泥运输管理,运输车辆密闭,禁止沿途遗漏和抛洒,避免运输途中造成二次污染。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弃物有明确去向,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外环境没有明显的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非正常状况发生后,地下水中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浓度激增,随距离和时间推移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距非正常状况事故源10m处,各污染物浓度在事故发生瞬间达到峰值,高锰酸盐指数预测浓度值64.1mg/L,发生事故起50天内高锰酸盐指数超标;氨氮预测浓度值21.3mg/L,在发生事故起365d内氨氮浓度均超标。距事故源下游100m处,在事故发生后100d达到峰值,高锰盐指数预测浓度值0.64mg/L,氨氮预测浓度值0.21mg/L,发生事故后第100天前后高锰酸盐指数超标;距事故源下游200m处,在事故发生后500d达到峰值,高锰酸盐指数预测浓度值0.16mg/L,氨氮预测浓度值0.055mg/L;距事故源下游300m处,在事故发生后1825d达到峰值,高锰酸盐指数预测浓度值0.0666mg/L,氨氮预测浓度值0.022mg/L;距事故源下游400m处,在事故发生后1825d达到峰值,高锰酸盐指数预测浓度值0.041mg/L,氨氮预测浓度值0.0137mg/L。地下水污染一旦造成,很难修复。因此,项目应做好厂区分区防渗工作,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监测计划,以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因此,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了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功能等级。
目前,国家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SO2、NOX、COD、NH3-N及特征污染物。本项目污染总量控制为COD和氨氮,指标为COD547.5t/a(50000m3/d×30mg/L×365d),氨氮27.375t/a(50000m3/d×1.5mg/L×365d)。与原方案相比,项目实施后不新增废水污染物排放量,项目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可在原环评批复总量中调剂。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用地规划。项目施工期会对局部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可确保污染物的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满足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要求,可确保不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功能等级。项目实施提标升级,可进一步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有利于沱江改善。
因此,评价从环境角度分析,认为项目建设可行。
内江市环境保护局以“内市环审批(2018)1号”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主要批复内容见下文。
350VIP浦京集团:
你公司报批的《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重大变更)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和“报告表”编制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组评审意见和东兴区环保局审查意见(内东区环函[2018]5号)。根据项目环评“报告表”:四川省环保厅于2014年3月以(川环审批[2014]114号)对《350VIP浦京集团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了批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达到新颁布的《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要求,项目计划实施工艺调整。
项目经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内发改地区[2017]339号”立项同意,内江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11011201400010号)和《关于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规划设计调整方案的批复》(内规规管[2017]59号)同意项目规划选址和规划设计方案调整。项目在已征用地范围内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符合内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用地规划。
项目拟分两期建设,本项目为一期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50000m3/d,采用“预处理+二级生化处理+深度处理(混凝+沉淀+反硝化深床滤池)+消毒”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初沉池、多级A/O生化池及污泥回流泵井、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加氯间、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加药间、脱水机房、除臭装置、机修仓库、出水仪表间、污泥间、变配电间及办公生活设施等;其中格栅、曝气沉砂池、加氯间、加药间、脱水机房、鼓风机房等的土建工程按照远期10万m3/d的规模建设;配套厂外截污干管规模按照10万m3/d建设。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建议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报告表”可作为项目规范环保管理的依据,与本批复不一致之处,以本批复为准。
三、项目设计及建设时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施工期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结合周围敏感点分布、施工沿线外环境关系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布设及施工方式,防止扬尘、噪声扰民。
3.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并采取设置临时挡护和覆盖等综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和扬尘污染,施工结束后及时迹地生态恢复,防止水土流失。
4.严格落实施工弃渣处置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工作。建筑废料尽量回收利用;合理调配利用工程土方,减少剩余土方量;弃方应集中堆放,及时处理,临时堆放地应采取防尘、防雨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及水土流失。
5.严格落实污水处理厂营运期环境管理措施。加强运营和环保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监控进、出水水质、水量等指标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优化工艺运行参数,确保污水厂出水按照《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要求稳定达标排放。
6.严格落实“报告表”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做好“雨污分流、分区防渗”,落实重点污染区和一般防渗区控制措施;建立完善地下水监测管理体系,加强地下水质的跟踪监控;强化防渗层的维护、检测,及时发处置地下水污染风险。
7.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除臭措施。项目分别设置3套生物除臭装置对预处理区、生化处理区、污泥区产生的恶臭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同时,项目应结合周边敏感点位置,优化总平布局,加强厂区绿化。
8.项目根据“报告表”在项目污水及污泥处理区周界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设施及食品、医药等企业。
9.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栅渣、沉渣、脱水后的污泥及厂区生活垃圾送内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运输应采用密闭车辆,禁止沿途遗漏和抛洒,防止二次污染。同事,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和运送时间,减少固废运输过程中的环境影响。
10.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结合项目特点,落实并强化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对环境的安全。
11、按照环保部有关规定,规范排污口建设,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四、项目开工或投入使用前,应依法完备其它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五、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开工时向市环境保护局报告,项目竣工时,按规定程序开展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
六、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547.5t/a、氨氮≤27.375t/a。
七、“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本批复满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项目“报告表”须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重新审核。
八、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后的日常监管由东兴区环境保护局和内江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负责。
请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和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达东兴区环保局备案,并按照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内江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15日
项目废水排放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6-1 废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浓度单位:mg/L)
污染物 |
现设计出水水质限值 |
CODCr |
30 |
BOD5 |
6 |
NH3-N |
1.5,>12℃执行(3,≤12℃) |
TN |
10 |
TP |
0.3 |
SS |
10(无规定,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5(无规定,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石油类 |
1(无规定,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动植物油 |
1(无规定,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粪大肠杆菌 |
103(无规定,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总汞 |
0.001(无规定,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总砷 |
0.1(无规定,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总铅 |
0.1(无规定,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总镉 |
0.01(无规定,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总铬 |
0.1(无规定,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六价铬 |
0.05(无规定,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
(2)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二有组织排放速率。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6-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污染物 |
15m高排气筒(kg/h) |
NH3 |
4.9 |
硫化氢 |
0.33 |
臭气浓度(无量纲) |
2000 |
项目无组织废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6-3 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
污染物 |
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mg/m3) |
NH3 |
1.5 |
硫化氢 |
0.06 |
臭气浓度(无量纲) |
20 |
甲烷(厂区最高体积浓度%) |
1 |
(3)噪声
项目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6-4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执行范围 |
昼间 |
夜间 |
其余厂界 |
60 |
50 |
(4)固废
项目污泥应进行脱水处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60%。内江市垃圾填埋场目前暂无污泥处置能力,暂交由自贡信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泥水分离处理至含水率为 40%的污泥后用于砖厂制砖。
(5)总量控制
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547.5t/a、氨氮≤27.375t/a。
项目废水监测根据委托监测、在线监测数据统计两种方式。废水监测内容见下表。
表7‑1 废水委托监测内容
类别 |
监测因子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监测周期 |
废水 |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总汞、总砷、总铅、总镉、总铬、六价铬、粪大肠菌群 |
污水处理站出水口1处 |
每2小时取一次样, 监测24小时混合样 |
2天 |
表7‑2 在线监测统计数据
类别 |
监测因子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监测周期 |
在线监测 |
COD、氨氮、总氮、总磷 |
污水处理站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口1处 |
1次/天 |
2020年1月-2020年5月,每天 |
(1)有组织排放
项目在3套除臭系统各自排气筒处布设3个监测点,监测点与环评一致。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见下表。
表7‑3 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
有组织排放源 |
监测因子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监测周期 |
DA001预处理区生物除臭系统排放口 |
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 |
排气口 |
每两个小时采样一次,共4次 |
2天 |
DA002生化处理区生物除臭系统排放口 |
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 |
排气口 |
2天 |
|
DA003污泥区生物除臭系统排放口 |
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 |
排气口 |
2天 |
(2)无组织排放
根据污染物排放及项目所在环境情况,在项目厂界上风向布设1个参照点,厂界外下风向布设2个监控点。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见下表。
表7‑4 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
无组织排放源 |
监测因子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监测周期 |
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设施 |
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 |
厂界上风向设1个参照点,厂界外下风向设2个监控点 |
4次/天 |
2天 |
厂内浓度最高点 |
甲烷 |
厂内浓度最高点 |
4次/天 |
2天 |
在项目厂界布设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每天昼、夜各监测1次,监测内容见下表。
点位编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监测周期 |
1# |
厂界东面 |
连续等效A声级(LAeq) |
每天昼间1次、夜间1次 |
连续两天 |
2# |
厂界西南 |
|||
3# |
厂界西面 |
|||
4# |
厂界北面 |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要求,污泥含水率应小于80%。目前,内江第二污水处理厂尚未统计出厂污泥的含水率,本次要求内江第二污水处理厂确保污泥经脱水处理后的含水率小于60%,并每日做好污泥脱水的台账统计。日常运营过程中,加强对污泥脱水机调试和维护,确保含水率超标污泥不得出厂。
根据《内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18年度》,2018年内江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1.4%,其中优占31.5%,良占49.9%;超标天数比例为18.6%,其中轻度污染占16.2%,中度污染占2.2%,重度污染占0.3%,无严重污染。优良率同比上升6.9个百分点;全年重污染天数仅1天,同比减少6天。空气污染仍然主要由细颗粒物(PM2.5)造成,但同比有所减轻;其次为臭氧,同比有所加重;无可吸入颗粒物(PM10)造成的污染天气。污染天气下细颗粒物、臭氧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占比分别为63.2%、36.8%,细颗粒物占比同比下降7.8个百分点,臭氧占比同比升高9.9个百分点。
2018年内江市、县环境监测站对我市24个国、省、市控、非国省市控断面进行了监测,其中国控断面3个,省控断面4个,市控断面13个,4个非国省市控断面(数据来源于采测分离或联合监测),24个监测断面中,达Ⅲ类水质断面9个,占比37.5%,同比上升了20.8个百分点;Ⅳ类水质12个,占比50%,同比下降了4.2个百分点;Ⅴ类水质1个,占比4.2%,同比下降了4.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2个,占比8.3%,同比下降了12.5个百分点,详见图7、8,从图8可以看出,达Ⅲ类水质的断面占比有所上升,Ⅳ类、Ⅴ类、劣Ⅴ类水质的断面占比有所下降。内江市地表水水质有好转的趋势。
2018年内江城区、威远县、资中县、隆昌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6.1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4.3分贝。内江城区2018年与2017年相比,1类区声环境质量有所好转,3类区昼间、夜间达标率均为100%,声环境质量无变化,2类区、4类区声环境质量略有变差。
本次验收依托厂区已建地下水井,设置了1个地下水采样点。企业委托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于2020年7月24日对厂区地下水井的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表7‑6 地下水环境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时间、点位及结果 |
2020年7月24日 |
||
厂区水井☆1# |
||
pH |
无量纲 |
7.17 |
高锰酸盐指数 |
mg/L |
2.7 |
氨氮 |
mg/L |
0.061 |
六价铬 |
mg/L |
<0.004 |
汞 |
mg/L |
<0.00004 |
砷 |
mg/L |
<0.0003 |
铅 |
mg/L |
<0.001 |
镉 |
mg/L |
<0.10 |
钾 |
mg/L |
14.3 |
钠 |
mg/L |
41.2 |
钙 |
mg/L |
89.6 |
镁 |
mg/L |
22.0 |
碳酸盐 |
mg/L |
0 |
碳酸氢盐 |
mg/L |
200 |
氯化物 |
mg/L |
32.6 |
硫酸盐 |
mg/L |
160 |
挥发酚 |
mg/L |
<0.0003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mg/L |
<0.05 |
总大肠菌群 |
mg/L |
1 |
综上,项目厂区水井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水域标准要求。
本次验收在厂区内设置了1个土壤采样点。企业委托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于2020年7月24日对厂区土壤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表7‑7 土壤环境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时间、点位、深度及结果 |
2020年7月24日 |
||
£1#项目厂内 |
||
水分(风干土) |
% |
1.7 |
干物质含量(风干土) |
% |
98.3 |
pH |
无量纲 |
8.32 |
砷 |
mg/kg |
1.04 |
镉 |
mg/kg |
0.14 |
六价铬 |
mg/kg |
<0.5 |
铜 |
mg/kg |
27 |
铅 |
mg/kg |
17.6 |
汞 |
mg/kg |
0.038 |
镍 |
mg/kg |
48 |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排气筒编号说明 1#:1#喷淋洗涤塔排气筒 2#:1#喷淋洗涤塔排气筒 3#:3#喷砂除尘器排气筒 4#:4#电弧熔射除尘器排气筒 5#:5#电弧熔射除尘器排气筒 |
1#:1#喷淋洗涤塔排气筒
2#:1#喷淋洗涤塔排气筒
3#:3#喷砂除尘器排气筒
4#:4#电弧熔射除尘器排气筒
5#:5#电弧熔射除尘器排气筒
1#:1#喷淋洗涤塔排气筒
2#:1#喷淋洗涤塔排气筒
3#:3#喷砂除尘器排气筒
4#:4#电弧熔射除尘器排气筒
5#:5#电弧熔射除尘器排气筒
1#:1#喷淋洗涤塔排气筒
2#:1#喷淋洗涤塔排气筒
3#:3#喷砂除尘器排气筒
4#:4#电弧熔射除尘器排气筒
5#:5#电弧熔射除尘器排气筒
1#:1#喷淋洗涤塔排气筒
2#:1#喷淋洗涤塔排气筒
3#:3#喷砂除尘器排气筒
4#:4#电弧熔射除尘器排气筒
5#:5#电弧熔射除尘器排气筒
为确保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可靠性、准确性,在本次监测中对监测全过程包括布点、采样、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各环节进行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具体要求如下:
(1)验收监测中及时了解运行情况,保证监测过程中工况负荷达到设计规模的75%以上。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现场采样人员、分析人员全部经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后持证上岗。
(4)本次监测所用仪器、量器均由计量部门鉴定认证和分析人员校准合格。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的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
(6)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照《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的要求进行。即做到:采样过程中应采集不少于10%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一般应加不少于10%的平行样;对可以得到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项目,在分析的同时做 10%的质控样品分析,对无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项目,均进行加标回收测试,在分析样品的同时做 10%加标回收样品分析。
(7)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即30%~70%之间);烟尘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应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在测试时应保证其采样流量的准确。
(8)噪声仪器在监测前进行校准,声级计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 0.5dB测试数据无效。
(9)所有监测数据、采样记录、分析记录全部经采样人员及分析人员、质控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三级审核,经过校对、校核,最后由技术负责人审定。
本次验收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对无国标方法的采用《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的方法。监测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见下表。
表8‑1 水质监测方法、方法来源及监测仪器
监测项目 |
监测方法 |
方法来源 |
使用仪器 |
检出限 |
玻璃电极法 |
GB/T 6920-1986 |
PHS-4C+酸度计 |
0.1(pH值) |
|
悬浮物 |
重量法 |
FA2004N电子天平 |
4mg/L |
|
化学需氧量 |
重铬酸盐法 |
HJ 828-2017 |
50ml酸式滴定管 |
4mg/L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稀释与接种法 |
HJ 505-2009 |
25ml酸式滴定管 |
0.5mg/L |
氨氮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HJ 535-2009 |
UV-610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25mg/L |
总氮 |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 紫外分光光度法 |
HJ 636-2012 |
UV-610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5mg/L |
总磷 |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
GB/T 11893-1989 |
UV-610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1mg/L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
GB/T 7494-1987 |
UV-610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5mg/L |
石油类 |
红外分光光度法 |
HJ 637-2018 |
EP600红外分光测油仪 |
0.06mg/L |
动植物油 |
红外分光光度法 |
HJ 637-2018 |
EP600红外分光测油仪 |
0.06mg/L |
总汞 |
原子荧光法 |
HJ 694-2014 |
AFS-933原子荧光光度计 |
0.00004mg/L |
总砷 |
原子荧光法 |
HJ 694-2014 |
AFS-933原子荧光光度计 |
0.0003mg/L |
总铅 |
石墨炉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法 |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
AA-700原子吸收光谱仪 |
0.001mg/L |
总镉 |
石墨炉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法 |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
AA-700原子吸收光谱仪 |
0.10μg/L |
总铬 |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
GB/T 7466-1987 |
UV-160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04mg/L |
六价铬 |
二苯碳酰二肼 分光光度法 |
GB/T 7466-1987 |
UV-160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04mg/L |
粪大肠菌群 |
酶底物法 |
HJ 1001-2018 |
HH.B11.420-BS 电热恒温培养箱 |
10MPN/L |
监测项目 |
监测方法 |
方法来源 |
使用仪器 |
检出限 |
排气参数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 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
GB/T 16157-1996 |
崂应3012H型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
/ |
硫化氢 |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
UV-160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07mg/m3 |
氨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HJ 533-2009 |
UV-610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5mg/m3 |
臭气浓度 |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
GB/T 14675-1993 |
/ |
/ |
表8-3 无组织废气监测方法、方法来源、使用仪器及检出限
监测项目 |
监测方法 |
方法来源 |
使用仪器 |
检出限 |
硫化氢 |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
UV-160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01mg/m3 |
氨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HJ 533-2009 |
UV-610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2mg/m3 |
臭气浓度 |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
GB/T 14675-1993 |
/ |
/ |
甲烷 |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
HJ 604-2017 |
SP3420气相色谱仪 |
0.07mg/m3 |
表8‑4 噪声监测方法、方法来源及监测仪器
监测项目 |
监测方法 |
方法来源 |
使用仪器 |
检出限 |
厂界环境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 12348-2008 |
AWA5688多功能声级计 |
30dB(A) |
本次验收监测于2020年4月27日~4月28日进行,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运行情况正常、稳定,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及装置的生产负荷在100%,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额定生产负荷75%以上的要求。
(1)有组织废气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9‑2 DA001排气筒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时间、频次及结果 |
测定均值/ 最大值 |
||||
2020年4月28日 |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
DA001 预处理区 生物除臭 排放口 |
排气筒高度 |
m |
15 |
/ |
||||
排气筒形状 |
/ |
圆形(直径0.82m) |
/ |
|||||
标干流量 |
m3/h |
9901 |
9994 |
10007 |
9945 |
9962 |
||
氨 |
排放浓度 |
mg/m3 |
0.39 |
0.44 |
0.12 |
0.88 |
0.46 |
|
排放速率 |
kg/h |
3.86×10-3 |
4.40×10-3 |
1.20×10-3 |
8.75×10-3 |
4.55×10-3 |
||
硫化氢 |
排放浓度 |
mg/m3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
排放速率 |
kg/h |
/ |
/ |
/ |
/ |
<6.97×10-5 |
||
臭气浓度 |
排放浓度 |
mg/m3 |
416 |
549 |
229 |
173 |
549 |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单位 |
2020年4月29日 |
测定均值/ 最大值 |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
DA001 预处理区 生物除臭 排放口 |
标干流量 |
m3/h |
10506 |
10594 |
10561 |
10515 |
10544 |
|
氨 |
排放浓度 |
mg/m3 |
0.55 |
0.12 |
0.44 |
0.45 |
0.39 |
|
排放速率 |
kg/h |
5.78×10-3 |
1.27×10-3 |
4.65×10-3 |
4.73×10-3 |
4.11×10-3 |
||
硫化氢 |
排放浓度 |
mg/m3 |
0.017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
排放速率 |
kg/h |
1.79×10-4 |
3.71×10-5 |
3.70×10-5 |
3.68×10-5 |
7.25×10-5 |
||
臭气浓度 |
排放浓度 |
mg/m3 |
309 |
416 |
229 |
549 |
549 |
表9‑3 DA002排气筒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时间、频次及结果 |
测定均值/ 最大值 |
||||
2020年4月27日 |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
DA002 生化处理区 生物除臭系统 排放口 |
排气筒高度 |
m |
15 |
/ |
||||
排气筒形状 |
/ |
圆形(直径1.12m) |
/ |
|||||
标干流量 |
m3/h |
20006 |
19312 |
19993 |
19638 |
19737 |
||
氨 |
排放浓度 |
mg/m3 |
0.59 |
0.70 |
0.91 |
0.32 |
0.63 |
|
排放速率 |
kg/h |
0.012 |
0.014 |
0.018 |
6.28×10-3 |
0.017 |
||
硫化氢 |
排放浓度 |
mg/m3 |
未检出 |
0.015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
排放速率 |
kg/h |
7.00×10-5 |
2.90×10-4 |
7.00×10-5 |
6.87×10-5 |
1.25×10-4 |
||
臭气浓度 |
排放浓度 |
mg/m3 |
549 |
724 |
309 |
309 |
724 |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单位 |
2020年4月28日 |
测定均值/ 最大值 |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
DA002 生化处理区 生物除臭系统 排放口 |
标干流量 |
m3/h |
19564 |
19110 |
19063 |
19001 |
19185 |
|
氨 |
排放浓度 |
mg/m3 |
1.14 |
0.32 |
0.54 |
0.54 |
0.64 |
|
排放速率 |
kg/h |
0.022 |
6.12×10-3 |
0.010 |
0.010 |
0.016 |
||
硫化氢 |
排放浓度 |
mg/m3 |
0.033 |
未检出 |
未检出 |
0.017 |
0.014 |
|
排放速率 |
kg/h |
6.46×10-4 |
6.69×10-5 |
6.67×10-5 |
3.23×10-4 |
2.76×10-4 |
||
臭气浓度 |
排放浓度 |
mg/m3 |
229 |
173 |
229 |
229 |
229 |
表9‑4 DA003排气筒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时间、频次及结果 |
测定均值/ 最大值 |
||||
2020年4月27日 |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
DA003污泥区 生物除臭系统 排放口 |
排气筒高度 |
m |
15 |
/ |
||||
排气筒形状 |
/ |
圆形(直径0.90m) |
/ |
|||||
标干流量 |
m3/h |
8606 |
8806 |
8643 |
8266 |
8580 |
||
氨 |
排放浓度 |
mg/m3 |
0.57 |
0.66 |
0.68 |
0.59 |
0.62 |
|
排放速率 |
kg/h |
4.91×10-3 |
5.81×10-3 |
5.88×10-3 |
4.88×10-3 |
5.37×10-3 |
||
硫化氢 |
排放浓度 |
mg/m3 |
未检出 |
0.007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
排放速率 |
kg/h |
3.01×10-5 |
6.16×10-5 |
3.03×10-5 |
2.89×10-5 |
3.77×10-5 |
||
臭气浓度 |
排放浓度 |
mg/m3 |
229 |
416 |
309 |
416 |
416 |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单位 |
2020年4月28日 |
测定均值/ 最大值 |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
DA003污泥区 生物除臭系统 排放口 |
标干流量 |
m3/h |
8877 |
8933 |
8450 |
8489 |
8687 |
|
氨 |
排放浓度 |
mg/m3 |
0.53 |
0.49 |
0.27 |
0.53 |
0.46 |
|
排放速率 |
kg/h |
4.70×10-3 |
4.38×10-3 |
2.28×10-3 |
4.50×10-3 |
3.96×10-3 |
||
硫化氢 |
排放浓度 |
mg/m3 |
0.012 |
0.018 |
0.053 |
0.025 |
0.027 |
|
排放速率 |
kg/h |
1.07×10-4 |
1.61×10-4 |
4.48×10-4 |
2.12×10-4 |
2.32×10-4 |
||
臭气浓度 |
排放浓度 |
mg/m3 |
309 |
229 |
309 |
309 |
309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监控点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二有组织排放速率。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9‑5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表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时间、频次及结果(单位:mg/m3) |
||||||||
2020年4月27日 |
2020年4月28日 |
最大值 |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
氨 |
公司东侧厂界外 上风向参照点○1# |
0.10 |
0.13 |
0.09 |
0.10 |
0.12 |
0.14 |
0.10 |
0.19 |
/ |
公司西侧厂界外 下风向监控点○2# |
0.07 |
0.02 |
0.07 |
0.14 |
0.08 |
0.11 |
0.03 |
0.09 |
0.16 |
|
公司西侧厂界外 下风向监控点○3# |
0.06 |
0.03 |
0.13 |
0.16 |
0.06 |
0.08 |
0.13 |
0.15 |
||
硫化氢 |
公司东侧厂界外 上风向参照点○1#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 |
公司西侧厂界外 下风向监控点○2#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
公司西侧厂界外 下风向监控点○3#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
臭气 浓度 |
公司东侧厂界外 上风向参照点○1#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 |
公司西侧厂界外 下风向监控点○2#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
公司西侧厂界外 下风向监控点○3#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
备注:监测期间,风向为东风。 |
表9‑6 甲烷无组织监测结果表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点位、时间、频次及结果 |
|||||||||
厂内浓度最高点○4# |
|||||||||||
2020年4月27日 |
2020年4月28日 |
最大值 |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
甲烷 |
排放浓度 |
mg/m3 |
1.68 |
1.41 |
1.58 |
1.59 |
1.63 |
1.61 |
1.54 |
1.54 |
1.68 |
体积浓度 |
% |
2.35×10-4 |
1.97×10-4 |
2.21×10-4 |
2.23×10-4 |
2.28×10-4 |
2.25×10-4 |
2.16×10-4 |
2.16×10-4 |
2.35×10-4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控点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和甲烷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1)废水监测
项目为污水处理工程,出水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9‑7 项目废水监测结果表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出水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其余指标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限值要求。
(2)在线监测仪数据统计
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设置的在线监测每日数据见附件,在线监测时间为2020年1月~2020年5月。根据在线监测统计数据,除1月中下旬部分天数的氨氮、总磷、总氮出水指标超标,3月的1~3号总氮、总磷出水指标超标,其余时间的出水能稳定满足《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根据调查,1月中下旬部分天数氨氮、总磷、总氮指标呈现异常的主要原因为中控系统和药剂用量均处于调试期,且中下旬的进厂废水中氨氮、总氮、总磷指标高于设计处理值,超出设计处理能力,导致出水指标波动。3月1-3号总磷、总氮指标呈现异常的主要原因为月初进厂废水中的总氮、总磷指标高于设计处理值,超出设计处理能力,导致出水指标波动。
目前,在线监测各指标均已稳定达标,本次要求企业根据在线监测数据,及时对药剂进行调整,及时调试污水处理装置运行数据,确保出水水质稳定满足《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
项目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9-8 噪声监测结果表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时间、时段及结果[单位:dB(A)] |
|||
2020年4月27日 |
2020年4月28日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厂界环境噪声 |
项目厂界东侧外1m处▲1# |
50 |
46 |
51 |
46 |
项目厂界北侧外1m处▲2# |
51 |
46 |
51 |
47 |
|
项目厂界西侧外1m处▲3# |
51 |
46 |
53 |
47 |
|
项目厂界南侧外1m处▲4# |
52 |
47 |
51 |
46 |
|
备注:噪声监测结果按《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正》(HJ 706-2014)已修约。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547.5t/a、氨氮≤27.375t/a。
(1)在线监测数据核算
根据项目在线监测统计数据(3月份在线监测平均数据),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总量核算如下:
化学需氧量实际排放总量=[20.63mg/L×50000m³/d×365d/a] =376.498t/a
氨氮实际排放总量=[0.67mg/L×50000m³/d×365d/a] =12.228t/a
(2)监测数据核算
根据本次监测统计数据推算,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总量核算如下:
化学需氧量实际排放总量=[30mg/L×50000m³/d×365d/a] =547.5t/a
氨氮实际排放总量=[0.172mg/L×100000m³/d×365d/a] =3.139t/a
根据在线监测统计数据和现场监测数据计算,本项目尾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均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营运期未曾收到周边居民和公众关于扰民的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有关档案齐全,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相应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及环保设施基本按照环评要求实施。项目实际总投资399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81万元,占总投资的0.7%。
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备了环保责任人2名,主要负责全公司日常管理及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检查、考核与完善。各部门主管分别负责本部门环保区域的环保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在其中明确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规定了人员及其职责,明确了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检查管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设备同步运行,且运行基本正常。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由专人负责,环保负责人负责制定环保设施的维修、维护保养及年检计划等。
项目各排污口设置了专用标识标牌,厂区内进行了绿化。
项目无组织排放在厂界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卫生防护距离提级标准,确定项目污水及污泥处理区周界外100米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根据调查,此范围内不存在环境敏感点。
验收监测期间,对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项目已落实了环评批复的各项环保措施。具体对照见下表。
表11‑1 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 |
环评要求 |
实际建设 |
落实情况 |
固废处置 |
栅渣、沉砂、污泥、生活垃圾清运至内江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
栅渣、沉砂、生活垃圾清运至内江市垃圾填埋场处置。同环评 |
已落实 |
内江市垃圾填埋场暂无污泥处置能力,污泥暂交由自贡信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新增环保设施 |
已落实 |
||
含油废物及含油废棉纱手套委托什邡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线监测仪废液委托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理,设置危废暂存间。新增环保设施 |
已落实 |
||
废气治理 |
配套3套生物除臭装置进行除臭,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 |
同环评 |
已落实 |
噪声治理 |
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加装减震垫、单级离心风机设置于鼓风机房内,加装消声器 |
同环评 |
已落实 |
废水处理 |
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
同环评 |
已落实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重点防渗区:汇水井、粗格栅井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初沉池、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剩余污泥与回流泵井、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渠、除臭装置区、污泥浓缩脱水间、次氯酸钠投加间进行重点防渗,确保防渗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7cm 一般防渗区:鼓风机房、机修间及仓库进行一般防渗,确保防渗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 地下水监控:在场区北侧设置1口地下水监测井,南侧设置2口地下水监测井,用于地下水质监控 |
同环评 |
已落实 |
风险环境 |
采用双电路供电,进厂、出厂污水截断装置,出水口与河道连接处,设置护坡或挡土墙 |
同环评 |
已落实 |
内江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2月24日核发了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至2022年12月23日,证书编号为91511000744671608X002R。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运行负荷达100%,满足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出水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其余指标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限值要求。
根据在线监测统计数据,除1月中下旬部分天数的氨氮、总磷、总氮出水指标超标,3月的1~3号总氮、总磷出水指标超标,其余时间的出水能稳定满足《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根据调查,1月中下旬部分天数氨氮、总磷、总氮指标呈现异常的主要原因为中控系统和药剂用量均处于调试期,且中下旬的进厂废水中氨氮、总氮、总磷指标高于设计处理值,超出设计处理能力,导致出水指标波动。3月1-3号总磷、总氮指标呈现异常的主要原因为月初进厂废水中的总氮、总磷指标高于设计处理值,超出设计处理能力,导致出水指标波动。
目前,在线监测各指标均已稳定达标,本次要求企业根据在线监测数据,及时对药剂进行调整,及时调试污水处理装置运行数据,确保出水水质稳定满足《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监控点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二有组织排放速率。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控点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和甲烷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设备润滑和维护产生的废油、废含油棉纱和手套、在线监测仪废液、污水脱水机房产生的污泥、格栅产生的栅渣、沉砂池砂粒、员工生活垃圾。其中废油、废含油棉纱和手套、在线监测仪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其余均为一般固废。其中废油、废含油棉纱和手套、委托什邡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线监测仪废液委托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垃圾填埋场暂无污泥处置能力,污泥交由自贡信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栅渣、砂粒、员工生活垃圾清运至内江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要求,污泥含水率应小于80%。目前,内江第二污水处理厂尚未统计出厂污泥的含水率,本次要求内江第二污水处理厂确保污泥经脱水处理后的含水率小于60%,并每日做好污泥脱水的台账统计。日常运营过程中,加强对污泥脱水机调试和维护,确保含水率超标污泥不得出厂。
根据项目在线监测仪统计数据和现场监测数据计算,本项目出水中COD、NH3-N排放量均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该项目的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者均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持满意或较满意态度。
350VIP浦京集团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环保审批手续完备,配备的环保设施和环保措施基本按照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配套的污水管网已建成。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人员责任分明,确保了各项环保措施的有效执行。项目实际总投资399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81万元,占总投资的0.7%。验收监测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外排污染物的浓度达到此次验收监测标准限值的要求;经完善后,项目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基本符合相关固体废物管理、处置要求。项目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
(1)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管理、监督和维护,做好污染因子周期性、计划性监测和记录,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落实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